參考消息網4月29日報道 港媒援引內地報紙的報道以及知情人士的消息稱,內地最高檢察機關將更嚴厲打擊行賄者。
  據香港《南華早報》網站4月28日報道,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負責人在日前的一次會議上說,不嚴懲行賄,腐敗現象滋生蔓延勢頭就難以得到有效遏制。
  《法制日報》簡要報道了此次會議,稱當局要求檢察機關將來在調查腐敗案件時要註意調查行賄者。
  報道說,檢察機關應該改變只集中精力調查腐敗官員、忽略懲罰行賄者的思維模式。
  報道說,對被判犯有行賄罪的人的懲罰措施將更加嚴厲。
 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錶示,調查機關有時曾對行賄者相對從寬發落,希望他們可以協助確認受賄官員的身份。
  莊德水說:“在腐敗案件中,調查機關常常從審問行賄者中尋求突破,因此一旦行賄者同意協助當局,他們總會受到較輕的處罰。”“所以,實際上,行賄者常常再次犯下同樣的罪行,因為他們瞭解到,他們可以不受重罰。”
  報道稱,目前,只有那些被定為“罪行極為嚴重”一類的行賄者才會受到較嚴厲的懲罰。
  (原標題:港報:內地最高檢察機關將更嚴厲打擊行賄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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