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新華社電對“禁止自帶酒水”等餐飲業“霸王條款”,長期以來消費者意見很大。去年12月,北京市工商局向社會發佈了“禁止自帶酒水”“包間最低消費”“消毒餐具另收費”等餐飲行業常見的6種不公平格式條款。而某些餐飲行業組織對餐飲業“霸王條款”持維護態度。
  最高人民法院14日表示,餐飲行業中的“禁止自帶酒水”“包間設置最低消費”屬於服務合同中的霸王條款,是餐飲行業利用其優勢地位,在向消費者提供餐飲服務中作出的對於消費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規定。消費者在餐飲經營者提供服務時遭遇霸王條款產生糾紛,可以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,維護自身權益。
     (原標題:最高法明確表示禁帶酒水屬霸王條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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